退出长者模式
关于开展2014年常州市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复训考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来源:少体校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游泳救生员队伍的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游泳活动安全、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的通知》(游泳字〔2009〕144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以及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苏体经〔201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已取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复训考核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已经取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正在或准备在我市对外开放的室内外游泳池、天然湖泊游泳场所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外地来常人员)。

  二、复训考核时间、报到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6月5日

  复训考核时间:2014年6月7日至8日

  报到地点:常州少体校全民健身中心综合楼一楼总台,健身路27号。联系人:周倜,电话:0519-88010718,86688392。

  三、复训考核内容

  1、现场心肺复苏(CPR)完整动作

  2、25米快速游

  3、20米潜泳

  4、水中联合动作

  5、陆上抓抱解脱

  四、考核发证

  专项技术水平必须达到省职鉴中心规定的达标成绩,未达标者允许补考一次;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局指定分支年审注册单位(常州市体育局)上报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并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对没有参加年度复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证。我市游泳场所游泳救生员岗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外地来常人员),必须持两证上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并对复训注册工作实行年审制度。对证件不齐或未按时进行注册年审的,坚决不允许在常州从事游泳救生工作。

  五、报名所需材料

  参加复训考核的救生员需递交:(1)报名表;(2)《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4)2014年度体检合格或健康证复印件1张;(5)1寸免冠照片2张。

  六、相关费用

  每人每期交纳考核费200元。

  七、其它

  1、请各市(区)体育部门收到通知后,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本通知已上传至常州体育信息网,可上网查阅;

  2、复训人员自备游泳装备:游泳衣裤、泳帽;

  3、复训人员自行办理年度复训考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常州市游泳救生员(初、中级)职业技能复训考核年审报名表

  常州市体育局

  2014年4月16日



2014年常州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复训考核年审报名表.doc
 

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10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3008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