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第一站(天宁、武进、溧阳)
时间:2019年9月14日
地点:常州奥体中心
2.第二站(新北、钟楼、金坛)
时间:2019年10月7日
地点:常州奥体天宁全民健身中心
3.总决赛站
时间:2019年10月19日
地点:常州奥体中心
五、分站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
2.名单公示时间:2019年9月4-6日
(常州市体育局官网、常州奥体中心官网)
3.各参赛选手可在常州市体育局官网、常州奥体中心官网、赛事官方QQ群下载报名表。第一站、第二站比赛分别于9月7日、9月30日进行抽签,总决赛于10月12日进行抽签。由大会指定工作人员代抽签。
4.各参赛运动员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表需发送至报名邮箱(841069493@qq.com),邮件以回复为准。
联系电话:0519-81281265,联系QQ群:109929871
联系人:顾昱妍
六、比赛组别及项目
1.单项赛: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2.混合团体:男双,混双,男单
3.竞赛组别单项
1)男子单打根据年龄分二个组别
A)单打A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单打B组:40岁以上(197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男子双打根据年龄分二个组别
A)双打A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双打B组:40岁以上(197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混合双打根据年龄分二个组别
A)混双A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混双B组:40岁以上(197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不得跨组别报名。
5)团体赛可报8名运动员(其中领队1名、女运动员2名)。
6) 单项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一项,不得兼项;团体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一项,不得兼项。
七、参赛办法
1.所有参赛选手,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者,须持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报名参赛。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2.参赛队员人身意外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
3.所有在常州(含溧阳、金坛、武进)居住和在以上地区工作的公民凭常州本地身份证或常州本地暂住证或常州本地社保证均可报名参赛(凭2019年1月1日前登记的本地居住证或本地社保证);谢绝其它城市来参加比赛。
4.所有有专业队经历的运动员(国家队、省队)一律不得报名参赛。一经核实认证,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选手凭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参加比赛,选手参赛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原件,随时接受组委会查验。凡是组委会认为某选手有碍比赛公正的,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6.主办单位在各单项报名人数达到32人(对)以后有权提前截止报名。
7.第一站、第二站参赛选手名单分别于9月3日、9月27日在常州市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对参赛选手资格的举报,经组委会核实后将取消被举报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有关参赛选手资格的投诉事宜。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分站赛根据各单项参赛人数确定赛制。总决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
3.计分方法
A)所有项目半决赛前的比赛均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抢21),一局决胜负。
B)半决赛、决赛采用三局两胜15分每球得分制(抢15)。
4.弃权
A)参赛运动员检录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B) 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
5.罢赛
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比赛成绩。
6.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从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计时),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7.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临场裁判的判罚,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如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8.申诉
团体赛由领队,单项赛由参赛运动员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书诉材料申诉,并缴纳人民币500元申诉费。如申诉成功,全额退还,不成功则不退。
9.比赛用球:Victor金黄1号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分站单项组别取前八名、团体赛取前四名,参加总决赛比赛。
2.总决赛决出第一、第二名、第三名(并列)、第五至(并列)。各单项第一、第二名将作为种子选手直接进入下一届“谁是球王”比赛总决赛。
3.总决赛各组别前八名给与奖励:
单项第1名:总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获得冠军奖杯;单项第2名:总奖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单项第3名:总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并列)单项第5名:总价值3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并列)
团体第1名:总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获得冠军奖杯;团体第2名:总奖金1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团体第3名:总价值8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并列)
团体第5名:总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并列)
十、裁判员由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委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承办方负责解释。
附件:1.单项报名表.xls
2.团体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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