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常州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常州市凌龙腾飞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太湖湾露营谷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14日
武进区滆湖垂钓之都(常州市武进区滆湖公园清影路西)
地理位置:
https://router.map.qq.com/short?l=fac133419d3b9bc7093583bbc20da5da
六、比赛项目:5.4米台钓混合鱼,90分钟计重。
七、参赛资格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资格
1、常州市钓鱼协会会员;
2、凡具有常州地区身份证或工作证的、年满18-70周岁的垂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数:400人。
(二)报名方式
即日起接受报名,常州市钓鱼协会会员通过协会各分会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下午13:00前。
联系人:张勤国 13861230908
报名成功后,请用报名的手机号扫以下二维码进网钓天下个人中心注册,注册成功才可参加比赛抽签、查询成绩。
八、比赛流程
签 到 7:00
抽 签 7:30
第一场 8:00--9:30
交换场地
第二场 10:00---11:30
决 赛 12:00---13:00
颁 奖 13:30
九、比赛规则
(一)比赛只统计个人成绩。若报名人数超过150人则分两组比赛,每组取前25名参加决赛;若报名不超过150人则按一组换位积分制比赛。
(二)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换,不得冒名顶替,每场比赛开始裁判发令未到场视作放弃比赛。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
(三)运动员到达赛场后,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应及时向检录处报到,准备抽签;抽签后由巡检裁判员带入赛区,进入钓位。
(四)运动员进入钓位做赛前准备时,由巡检裁判员核对比赛证、登记钓位,对钓具、钓饵进行检查。
(五)比赛由总裁判长发出信号,开始信号发出前,所有钓具、钓饵等一律不准入水。
(六)运动员钓位,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情况妨碍比赛,经裁判长批准,方可调换钓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需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
(七)运动员钓具、钓饵一律自备。比赛使用鱼杆不得超过5.4米长(误差正负5CM),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5米,线的一端必须固定在竿尖上,鱼钩不超过2只,线、钩规格不限,拴法不限。一律使用无倒刺钩,不准使用锚钩、连体钩。
(八)本次比赛有效鱼为除鲢鳙外所有有鳞鱼,每场比赛鱼获以称重计量计算成绩。成绩以倒计分制计算,即小组鱼获重量最重者得小组1分,次重者得2分,同重量并列得分,以此类推;两场比赛名次之和为运动员个人最终成绩积分,积分相同则取单场最佳名次靠前者。
(九)全场比赛不得打窝,所有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其大小不得超过2厘米,钓饵、钓法不限。
(十)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号的正前方。如钓上大鱼,鱼可越位,运动员不许越位。上鱼一律使用抄网,不得飞鱼出水。
(十一)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比赛期间,钓位只能留运动员一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在钓位逗留、观望,违规者计入对该运动员的处罚。
(十二)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在比赛结束信号发出的同时,如钩上有鱼,未抄取入护网,不计成绩。
(十三)第一场比赛结束所有钓具不得离开钓位,第二场比赛开始前,听裁判指挥统一换位,不得提前换位。
(十四)运动员必须文明参赛,不得在赛场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他人比赛。
(十五)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运动员无意犯规或对本人和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者。
2.扣分: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扣该场比赛成绩的20%,第二次扣40%,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3.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有意犯规并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
4.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
5.若有违规现象,经组委会最终裁决,对参赛单位通报批评。
十、其它说明
(一)本次活动是非营利性的活动,所以您必须慎重考虑,自愿报名,这样是为了提醒您亲自参与活动的重要性及自愿性,活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二)凡报名参加比赛的活动者均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损害和财产损失,所有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自行解决。
(三)考虑到野外垂钓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一切搭载、合乘行为,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及车辆损失的,所有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者不负责任。
(五)本次比赛属于自愿参与的出行活动,当遇到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如造成意外的损伤,团队的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
(六)参赛免报名费,提供每位运动员露营谷门票一张+快餐+矿泉水,鱼获可带走。
十一、申诉及仲裁
(一)在比赛中,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成绩前由该队领队写出书面申诉、交仲裁委员会复审。
(二)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仲裁委员会判定裁判员判决正确,运动员必须坚决服从;判定裁判员判决错误,应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
(三)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分区裁判员、裁判员负责巡检、司磅、记录。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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