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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运动龙城大联赛——常州市广场舞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2-06-07  来源:群体处  浏览数: 〖

一、指导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常州市唯美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隆基老年产业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常州星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比赛主题

“喜迎二十大  一起向未来  幸福舞起来”

六、比赛项目

广场舞团体赛

七、比赛时间、地点和形式

(一)初赛: 6月-8月,地点待定(详情可联系承办方),1市6区,线上+线下比赛。

(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详情可联系承办方),线下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伍人数12-18人。

(二)热爱广场舞运动的群众均可报名参加。

(三)承办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参加初赛、决赛的队员进行资格审查。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版)。各项目均采用一次性比赛。

(二)比赛覆盖全市,分别设置溧阳、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经开区七个分赛区。

(三)初赛阶段:本次广场舞比赛初赛将采用线下拍摄+线上评比的模式同时进行。承办单位在每个赛区帮助报名队伍进行拍摄,采集视频,组织裁判进行线上评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每个分赛区,共取前三名进入决赛。

(四)决赛阶段:晋级队伍比赛曲目为自选套路与规定套路,规定套路为《领航》,规定套路音乐由组委会负责提供,自选套路音乐由参赛队伍自己提供。

(五)自选套路音乐由参赛队伍自备,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并将音乐录制到U盘(仅有一曲),于报到时交会务组,各队自行备份。

(六)比赛曲目:初赛为自选套路,形式不限(徒手或持轻器械均可),适合广场健身的操类、舞类成套动作即可,舞曲要求健康向上,不得出现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决赛以赛事组委会要求为准。

十、报名办法

(一)初赛阶段,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直接发送至邮箱:79691498@qq.com,以“地区+队伍名称”命名报名表的文件名,报名表和邮件名称未按规定注明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一经发送,不得更改。

(二)决赛阶段:参赛队伍的出场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音乐和报名表(方式与初赛报名相同)提前一周发送至赛事组委会指定邮箱:79691498@qq.com,音乐统一播放,请确保伴奏无误。

(三)参赛咨询电话:梁老师,0519-86618158 ,13372250072。

十一、评分规则

(一)比赛评分采用100分制,得分高者列前。

(二)规定套路评分因素

1.完成(70分):指整套动作的完成准确无误。包括:一致性40分、动作质量30分。

一致性:是指团队完成动作整齐划一的能力。

(1)动作的一致性(20分)

(2)动作与音乐的一致性(10分)

(3)动作与成套风格表现的一致性(10分)

动作质量:是指在动作完成过程中,通过自身能力表现出优美的身体姿态和正确的技术动作。

(1)动作的规范性、准确性(10分)

(2)动作的熟练性、流畅性(10分)

(3)身体姿态与控制能力(10分)

2.艺术(30分):指完整结构成套动作的艺术性表现能力。

(1)队形变化新颖多样,变化次数不得少于五次。(10分)

(2)尊重原创,展示良好的艺术素养及效果。(10分)

(3)服装设计和轻器械的使用与表演风格一致。(10分)

(三)原创套路评分因素

1.编排(50分)

编排:是指采用艺术手法展示成套中风格、动作、音乐、队形等元素。包括:健身的科学性30分、艺术的表现性20分。

2.完成(50分)

完成:是指成套动作的完成必须准确无误。包括:动作质量20分、一致性30分。

(四)鼓励男性队员参赛,男队员参赛每人加0.1分,加分合计不超过0.6分。

十二、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十三、其它说明

(一)此次比赛按健身第一、比赛第二原则,旨在推广全民健身意识。为确保参赛人员安全,比赛中组委会统一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杜绝禁止性动作(有托举、空翻、倒立、叠罗汉等动作)。

(二)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的,在比赛结束2小时内由该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500元退回,败诉500元不退),对严重违反赛场纪律者(包括罢赛、闹事、起哄、不领奖等)取消比赛资格并上报组委会处理。

十四、赛事防疫

(一)进入赛场范围所有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家长等)均需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且佩戴好口罩。

(二)参赛代表队及个人如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三)组委会将负责登记参赛代表队及个人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核查相关信息,对于隐瞒旅居史、拒绝隔离等行为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与组委会无关。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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