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常州市唯美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常州星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活动主题
动感型又秀 一起放光芒
六、比赛时间地点:具体待定(详情可电话咨询)
七、竞赛项目
八、报名办法
请参加初赛的各代表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信息(见附件),于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79691498@qq.com(不接受手写报名、纸质报名、拍照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组别,逾期不接受报名。联系方式:梁老师, 13372250072。
九、报名资格
(一)参赛单位不得增报设项外的其他组别。
(二)不允许不同单位联合组队报名参加比赛,一经查证,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者不得报与自己年龄不符的组别,一经查证,取消参赛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街舞竞赛规则。
(二)单人赛每轮展示时间不超过45秒,齐舞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三)单人赛根据参赛人数进行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初赛分小组进行,综合裁判打分选出32位选手。若选手少于或等于32人,则选出16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采用高低分分组,进行一对一斗舞。复赛32进16轮,16进8轮,8进4轮,每场一回合。半决赛、决赛,每场两回合。规定回合结束后,裁判手判,票数多者晋级,遇平票加赛一轮,再遇平票则再加赛一轮,如第三回合仍然平票,则由裁判长决定胜者。
(四)齐舞展示一轮,根据裁判打分高低评选名次。
(五)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有裁判证书资格的人担任,裁判必须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舞种组合进行评分。
十一、奖项设置
各组别前2名颁发奖杯、名次证书,其余颁发优胜奖证书。
十二、比赛纪律和要求
(一)各队领队负责本队的行政管理、思想工作,必须教育本队运动员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尊重观众,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二)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的,在比赛结束一个工作日内由该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500元退回,败诉500元不退),对严重违反赛场纪律者(包括罢赛、闹事、起哄、不领奖等)取消比赛资格并上报组委会处理。
(三)领队需提前40分钟根据赛程表,组织选手进行检录,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处。
(四)承办方统一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十三、其它说明
(一)男、女选手禁止化浓妆。
(二)12周岁以下选手不得佩戴耳环、耳钉等饰品。
(三)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文身、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否则视具体情况扣分或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疫情防控
(一)进入赛场范围内所有人员(包括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现场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信息登记等工作,且佩戴好口罩。
(二)参赛人员如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三)承办方将负责登记参赛个人相关信息、对于隐瞒旅居史、拒绝隔离等行为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规程中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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