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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3  来源:人教处  浏览数: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体育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2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体育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正确看待、虚心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增强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体育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反馈会议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并结合市委巡察办通知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整改措施督查及相关联络工作。专题研究《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局党组书记刘志峰同志到岗后,第一时间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接受、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结合局系统工作调研直接参与部署和督办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立足全局、守土有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按照职责抓好重点问题、分管领域的任务认领和分解,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全面参与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目标

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40个问题,市体育局党组认真对照整改任务,坚决把责任扛起来,把标尺立起来,把整改抓起来。通过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列出了整改措施40项73条,并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察整改无“盲区”、无“死角”。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提升;对于已经破题推进的问题,乘势而上,集中攻坚。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结合各直属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清单,形成较为完善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杜绝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改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亲自督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分条线召开训练条线、产业条线等落实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局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结合机关各处室职能,分列了即知即改类、举一反三类和长效坚持类措施;结合局系统直属单位具体情况,分列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积极推动全局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地落细。局党组通过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和落实督查推进制度,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研究,紧盯目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真正把巡察反馈的建议和要求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提升体育服务的强大动力,为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截止11月,在我局巡察整改方面制定的40个问题73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6个问题、59条措施的整改目标,分别占比62.5%和76.7%,其余14个问题目前按进度持续推进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市体育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9月22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总结部署会议、全市主题教育动员会议部署要求。召开局党组会,专题讨论研究《市体育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具体部署局系统主题教育相关工作。9月23日—10月10日,组织局主题教育领导干部读书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领学、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分两个阶段完成7天的集中学习,局系统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制定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和个人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书记领学促学,班子成员带头学、深入悟,组织班子成员坐下来静下心,认认真真读、逐段逐句悟。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2次,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3次。认真组织开展课题调研、专题党课等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层党支部根据责任清单开展支部主题教育工作,制定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计划,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工作。

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委最新部署要求,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和局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扎实推动局系统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持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专家辅导、现场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拓宽学习渠道,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质效。8月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研讨会5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3次。

2.关于“深入调查研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实做细谈心谈话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峰围绕体教结合、体医融合、体旅融合等,认真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先后赴各辖市区开展工作调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扎实开展联系点工作。认真落实《市体育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度,组织开展干部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在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开展干部廉洁从政和安全生产集体约谈。9月以来,局主要领导先后与直属单位、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加强交流沟通,听取意见,了解实情。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到各条线开展工作调研,与分管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二是制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行动方案》,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体育强国建设目标,聚焦体育工作在服务保障“532”发展中的短板和缺项,聚焦常州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积极思考体育部门主动融入“532”发展战略、打造“常有健康”名片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两湖”创新区体育中心建设规划调研》《发挥先锋作用,提升“名校办名队”质效》《加强体卫融合,推动常州市体育医院提挡升级》等调研课题6个,制订调研方案7个,8月以来班子成员开展基层调研25人次。截止12月,立项课题均结题并完成调研成果报送。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党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年初完成党组述意识形态工作报告,3月份会议通报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研究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10月,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听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报告。加强对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和宣传引导。

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会议和文件精神;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分别在7月份组织的“局系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培训”“党群干部培训班”开设意识形态专题,邀请党校和市委宣传部同志作专题辅导,提高局系统干部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8—9月对局直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台账资料,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质量;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从思想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舆情处置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4大类26个风险点;10月,组织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问题和不足共27条,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2条。通过整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带头严抓共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带头抓思想领域建设,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意识形态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加强党的重要思想、方针政策信息的广泛宣传,同时随时事政治不断进行更新换新,负责思想宣传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定期研判分析制度,在管理教职工的工作时,更加关注职工、运动员的心理、生活状态,经常性走近一线,与职工、运动员开展谈心谈话,任何苗头问题提前预防,杜绝蔓延成患;推动体育资源下沉。举办2023年全民健身月启动仪式,全面启动“8.8”全民健身日和体育宣传周活动,同步启动常州市社区运动会;结合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打造“运动健康大讲堂”品牌,成立专家讲师团,深入基层社区(村)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宣传运动健康知识,传播“运动是良医”理念。全年举办群众性比赛30场,社区运动会10场,健康讲座42场。

4.关于“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建设,按计划开展健身器材安装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新北、天宁、钟楼等全民健身路径点260个;大力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已完成紫荆公园等5个体育公园建设,以及钟楼中吴绿地等25公里的健身步道建设,为群众健身提供了新的场地选择,进一步丰富和满足了群众多元健身需求。

二是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8月5日,在奥体中心举办2023常州全民健身月启动仪式,全面启动“8.8”全民健身日和体育宣传周活动,400余名市民群众参与活动;同步启动常州市社区运动会。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完成市级群众性比赛30场,社区运动会10场。通过活动举办,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吸引和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

5.关于“群众性比赛活动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单项协会等级社团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等级社团创建工作,有25家体育社会组织申报参评,市皮划艇等6家运动协会、市掼蛋等2家运动协会分别通过4A、3A等级评审,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赛事活动。11月我市承办的“江苏省首届幼儿体育节”活动,于9月28日,在招标网站公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实施公开招标,扩大知悉范围,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竞争。在启动明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宣传,让更多主体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提升了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开展绩效评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市运动会社会部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考评,优化完善考核指标内容,将考评分为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使考核内容更加清晰明了,更加便于操作和执行。现场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并于11月底完成考核工作,制作考核蓝皮书,出具考评结果。

6.关于“体育健身指导成效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纳入“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选培面,鼓励更多的体育教师、其他持有体育教学训练职业资格证书的人群加入队伍,积极开展技能提升类培训,有效破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难题,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水平。

一是打造“菜单式”培训体系。采取送培训服务上门的方式,把培训班开到各辖市区,由各地自选培训项目,紧密围绕群众需求开设课程菜单,推选出群众喜爱的健身项目,有针对性地提高指导员专业技能、理论水平和指导能力。

二是探索“下沉式”培训模式。坚持“送培训下基层”服务,将培训班开到“家门口”,吸引更多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培训,扩大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影响,有效改善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状况。

三是落实“跟进式”培训制度。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源广泛,人员结构、年龄、学历等方面参差不齐的实际,通过持续跟进的培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满足科学健身指导需要。8月以来,共举办由学校体育老师、培训机构专职教练等年轻成员参加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一期70人,举办晋升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一期,共计130人,改善专业等级不高问题,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健身指导水平。

目前已累计选派14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省级培训,完成9期723人次市本级培训。截止2023年底,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为23696人,其中二级3618人,占比约15.3%。当年新增230人。

7.关于“‘体卫融合’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项目推进情况:按照合作协议,市体育局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积极开展对接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启动了医疗设备器材的招投标工作。但9月份我局下属市体育医院接到市一院通知,在办理改造施工许可证过程中,由于建筑物年代久远,经论证,合作方案中原选址(真儒大厦7、8两层)存在安全隐患,无法达到改建要求,项目被迫暂停。随后,我局又与市一院多次协商,院方也提出其他选址,但都不能符合项目实施要求。10月24日,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提出终止项目要求,并出具终止合作协议说明。该项目涉及专项经费450万元已收回。

二是分管局长王钦利牵头开展《体育医院提档升级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并于11月底结题,对体育医院提升能级、建设二级专科医院的目标进行了初步研究。初步拟定体育医院人才引育工作三年规划,今年以来共引进体育医疗人才4名。

三是推动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运动健康指导门诊点接诊流程,探索构建以基层运动健康指导门诊为重点、以市体育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网络,形成了预防—治疗—康复服务链。积极开展慢病运动干预项目,首创运动健康指导门诊“411”工作模式,规范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建设和管理,社区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年接诊量达500人次。推动运动健康门诊增点布局,新增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动健康门诊1个,目前已正式挂牌并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是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打造“运动健康大讲堂”品牌,组织成立专家讲师团,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宣传运动健康知识,传播“运动是良医”理念。8月份以来,先后到钟楼区南大街、武进区礼嘉、新北区、金坛薛埠开设4场讲座,目前已全部完成年度42场任务。

8.关于“‘体旅融合’亮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修订完善了《承办全国性、国际性赛事的奖励办法》,并制定出台《常州市承办全国性、国际性赛事奖励办法》(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鼓励社会力量承办重大赛事,提升体育消费品质。

二是加大体旅融合力度,打造新型体育消费市场。通过西太湖露营岛、赛艇俱乐部、金坛自行车公园等项目,积极培育体旅融合载体,11月我市三个项目入选2023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名单,入选数量居全省前二。其中,环球动漫嬉戏谷入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中国羽毛球公开赛入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溧阳市入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溧阳市同时获评“十佳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春江全民健身中心、罗溪全民健身中心入选第六批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我市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总数达到14家,居全省第一。通过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磁吸效应、示范效应,推动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提档升级。

9.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17号令)和《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体规〔2022〕2号)文件精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落实《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精神,于2023年8月1日,将原由市局审批(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权下放至辖市区。目前,常州市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专业检测机构,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指定第三方检查、检测公司。市局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监管和抽查工作,10月份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和跨部门联合年度检查,每季度对20家以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运营安全。

10.关于“惠民服务不够周到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局属体育场馆维修改造资金投入,先后投入95万元完成对清潭体育中心篮球场,奥体中心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棚顶照明改造升级。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场管中心健身设施定期巡查机制和快速整改响应机制,进一步提升场管中心服务效能,有力保障广大老百姓运动需求。8月底制定完善《常州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健身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和《常州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健身设施快速整改响应制度》,每周两次对健身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止目前,共排查健身设施49项(奥体12项,清潭37项),发现5个问题,并联系专业团队进行维修,在完成维修之前一律暂停使用。

11.关于“耗材类资产管理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出台《常州市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牵头部门及职责,并指导各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器材购置审批管理程序。

二是规范入库登记,完善台账资料,严格执行市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各训练单位的训练器材资产登记入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训练器材的库存。其中,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在2019—2022年期间采购的自行车,排球的发球机、定球器等高值器材,总价值累计177万元,现在已经全部登记入库。各训练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登记入库工作,开展管理台账,规范了器材领用、报废等工作;针对体育医院大额耗材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体育医院根据局里的相关文件要求,修订并完善了《常州市体育医院采购管理规定》和《常州市体育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将上述医疗设备配件列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完善相关登统计手续。

12.关于“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0月20日举办体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围绕预算执行管理、发票报销管理、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特邀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同志就相关法规及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工作方法,为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局财务报销流程和手续。

13.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是对局机关2019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主要问题涉及培训期间按出差天数报销差旅费、公务派车仍报销差旅费、出差期间未能提供差旅费报销佐证材料等问题,其中2019年4人,涉及金额430元;2020年6人,涉及金额820元;2021年5人,涉及金额2040元;2022年5人,涉及金额800元。目前对违反规定报销的已及时追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订完善了《市体育局差旅费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对报销凭证作了进一步细化。三是组织政策宣传培训,规范局系统公务出差审批及补贴核发工作。

14.关于“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同人员人数及餐标规定,严格执行账务报销有关规定。对近5年公务接待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共发现无菜单、无用餐人员名单、无审批单等3类问题134个,其中2019年无菜单1个,无用餐人员名单52个,无审批单1个;2020年无菜单1个,无用餐人员名单30个,无审批单1个;2021年无用餐人员名单41个;2022年无用餐人员名单7个;2023年无用餐人员名单1个。针对上述问题,补充完善相关单据134份,同时加强了公务接待等规定的宣讲,明确了具体要求,严格财务审核把关,确保手续齐全。

15.关于“资金使用存在调整科目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了体育系统财务工作专项培训(10月20日),提升业务能力,规范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完成直属单位财务互查,共发现问题36项,在相关业务处室(体育产业处)指导监督下,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6.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直属单位内控制度。指导督促运动学校、专管中心、体彩中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二是加强对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门和省、市政府对基金会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印发《市体育局履行对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监管职责清单的通知》(常体发〔2023〕40号),明确我局受省体育局委托负责对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日常监管,由分管体育产业的副局长联系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相关工作,制定9项具体监管举措,并严格按照职责清单要求抓好落实,11月27日对由基金会公益支出的2023常州西太湖半程马拉松赛全媒体直播费用进行初审后报省局备案。进一步规范了对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日常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17.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局系统公务用车,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纳入常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依托“常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上平台派车,并指导直属单位完善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同时,局办公室、机关纪委联合开展节假日公车使用情况抽查工作,经查,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目前也已并轨至常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所有公务用车需报批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直属单位监督检查。

18.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及文件规定,于11月编制印发《市体育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明确采购归口处室,实行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于10月20日,组织召开体育系统财务培训,进一步解读相关规定要求。体科所设备采购先登记入库,2个月后再进行采购比价问题原因是供货商验收单日期填写有误,采购人员把关不严导致,目前验收单日期已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当事人已进行处罚,体科所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确保采购工作规范高效。

19.关于“作风建设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结合主题教育反面案例调研座谈,11月召开了局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专题听取直属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开展交流发言,局党组对体育系统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党组书记刘志峰先后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9次,并在国庆、中秋节前组织安全生产和廉政工作集体约谈。大力推进“一把手”作风建设重点项目,在体育场馆中心实施‘智慧化转型’工程,着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二是严格党内监督和日常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了《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的认识体会》廉政教育讲座、廉洁文化主题征文和“廉洁文化进市运会赛场”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发展环境》廉政党课等活动。局机关党委分别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多次发布《节前提醒》,并向训练单位、运动队派送“廉洁礼包”等,先后开展作风建设督查检查8次,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5人次。同时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练员定期教育培训内容,严格执行教练员岗位考核办法。为了提高教练员业务能力和训练教学水平,市体育局强化了教练员培训工作,竞体处会同各训练单位通过各种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练员业务学习培训,邀请体能、科研、心理、营养等方面的高水平专家来常为教练员授课,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邀请省队、国家队高水平的教练员深入队伍,现场指导训练,另外,市体育局组织教练员特别是年轻教练前往各类体育院校进行培训;直属单位通过月度工作会议、全体职工会议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组织教练员定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在“金牌是怎样练成的”主题学习活动中,开展业务能力、思想品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11月,市体育局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各单位汇报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作风建设工作总结,完成局系统作风建设专题报告。围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因公外出私自出境、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理3人,其中已行政开除1人,党纪处分1人。

三是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举办“砥砺同心奋楫行 拼搏逐梦青春扬”道德讲堂,宣扬三位共产党员教练员的模范事迹;在局系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优秀共产党员16人;积极申报“人民满意的服务标兵单位”“人民满意的服务标兵窗口”,虽未入选,但进一步营造了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良好风尚,推进了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向更好状态发展。

四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明确职责分工、逐级管理、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加强证件管理,完善登统计信息,加强登记备案。在基层工作督查过程中,开展制度宣传,强化有关纪律要求,并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

2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上紧下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工作谋划,完善个性化责任清单。明确《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事项清单》,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和分管业务,共同参与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压实基层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各直属单位制定本级责任清单,与各基层党组织、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基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和年度述职内容,加强责任落实。结合基层单位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情况,8月以来在6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题听取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查阅单位相关台账资料等,形成专题报告并开展综合研判。对基层党组织的突出问题进行清查整治,推动基层单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体育局年度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高质量推进。

2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问题的整改

坚持管业务也要管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责任清单,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专题学习。8月,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寻找和发现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58条,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廉洁文化主题征文活动,在体育场馆、赛事现场等平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压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直属单位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结合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廉政会议,训练单位组织教练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滥用职权,认真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坚持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合理安排,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10月对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对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单位负责人约谈工作,加强提醒警示。

22.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7—8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局机关党委与人教处对各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加强基层指导;完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技者匠心”“冠军摇篮”“同心圆·阅享会”等基层党建品牌,已完成运动学校书记工作室、少体校“冠军摇篮”党建特色支部的创建申报工作。局机关党委、体彩中心、体育医院、少体校等部门单位开展了党建共建活动。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各基层单位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以体育场馆“智慧化转型”为载体,以画好“党建+5G互联网”“党建+黄金救援4分钟”和“党建+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同心圆为切入点,探索体育场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分析应用等路径,推进体育场馆智慧化转型;创新开展“四融四促”工作法,切实推动“党建+业务+公益”融合发展,积极发挥体育彩票“体育事业的生命线”和“公益事业的助推器”重要作用;指导少体校党支部开展“冠军教练进校园”活动,成立“常州市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中心”“常州市学校体育服务中心”及“常州市儿童成长研习基地”,与全市多所幼儿园、小学签署合作协议,与基层学校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2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聚焦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各基层党支部按要求使用《党支部工作一本通》,推动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7—8月,由分管领导带队,局机关党委与人教处对各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督查,重点针对党建台账并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市级机关党建联系片区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真正发挥组织生活在党员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党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10月24—25日组织党群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等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邀请省局党建工作系统领导和市纪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领导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实务、党规党纪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切实在学习培训中开阔视野,提升思维,提升推动工作的能力。

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中资金使用情况:此次现场教育活动是我局当年《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属于三类培训,因不涉及住宿,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的伙食费、资料、场地及其他费用为210元。活动委托常州中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前期报价预算为200元/人(详见旅行社报价单),符合《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活动结束后,旅行社根据当天活动安排和具体开支情况,汇总结算合计为7490元。其中购买意外险10元/人,共400元;午餐1000元/桌,共4000元;矿泉水2箱,共120元;新农村农场一号体验费10元/人,共330元,导游服务、讲解、公司利润+开票税点共2640元。发生费用的金额与所开发票的金额是一致的。午餐是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订餐,不存在超标准问题。

24.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近五年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从国家队、外单位调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了详细的梳理,针对巡察发现的材料不齐全、书写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党组织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审视发展党员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短板和弱项,完善并已制定党员入党资料预审制度,确保党员发展流程规范、材料齐全完整。因各单位要求不同或在其他单位预备期时材料不完整的情况,要求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

25.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全程纪实规定,进一步优化干部考察和讨论研究等工作。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全面记录干部考察谈话内容,完整记录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全面内容;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任前公示制度,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准确认定个别干部“三龄两历”, 根据档案材料重新认定卜君学历、吴霞参加工作时间,补充刘俊任职材料和吴霞、陈炜挂职证明材料,按照专审工作要求,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规范填写专审表。

26.关于“议事规则修订仍不完善、党组会议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党组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决策行为;明确党组研究决策重大项目清单和大额资金使用标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制定印发《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清单;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会参加人员范围,规范党组会程序。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局党组会8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次32项,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党外班子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所有议题均在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党组成员并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单位和处室人员根据议题内容列席。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智慧体育应用场景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调整“常享动”APP主页显示内容,删除健康码;推进“常享动”微信小程序试行联调。

下一步举措:

完善预付卡资金监管体系,保障健身会员权益;推进“常享动”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行,并完善功能。

2.关于“硬件保障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加大局属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先后投入70万元对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内两片室外塑胶篮球场及田径训练场地进行改造升级,完成跳远和撑杆跳训练区改造,有效解决了篮球和田径训练场地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的省运会备战工作。跳水、体操项目已与南京体育学院、常熟、滁州达成共识,我市跳水队、体操队将组织重点运动员利用节假日前往进行外训,解决了两个项目冬季训练条件不足问题。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目前已施工到足球场地的渗水层,进行草皮选购工作。

下一步举措:

继续推进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建设,12月底完成6片11人制足球场和2片5人制足球场建设,保障冬训期间市足球队训练。

3.关于“软件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教练员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根据项目布局制定教练员培养引进计划并纳入《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计划》,完善《体育教练员管理办法》,出台《常州市训科医服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新周期省运会备战需要,完成项目布局,成立田径、游泳和球类等七个项目训科医服一体化工作组。加强岗位练兵,以赛促练,举办游泳、篮球等教练员专项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足球教练员技能大赛。实施教练员岗位“局管校聘”,加强岗位激励、完善“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管理机制,并为引进高水平教练员预留空岗。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与市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备战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教练员、科研人员专项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提高聘用高水平教练员工资标准和引进教练员(高水平)的购房补助标准,完善子女入学保障,解决落户优秀高水平教练员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举措:

以训科医服一体化工作组为核心,由局竞体处牵头,认真组织开展冬训,组织各训练单位分项目或项群开展项目训练教研活动。开展“优秀训练计划”研讨点评,提升教练员训练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提高可执行度;组织教练员训练公开课评比,提升教练员训练水平。

4.关于“选育土壤创新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结合我市各项目发展需求和社会影响力,编制《局系统体育专业人才建设三年计划》,完善岗位管理办法。针对个别传统优势项目成绩下滑问题,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引进以及退役安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游泳、田径、举重等传统优势项目教练员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到12月底将完成篮球、足球、举重等项目的教练员招聘工作。

二是开展岗位练兵。局竞技体育处和各训练单位加大加强项目教练员的教育和培养,通过谈心谈话、业务培训、公开课评比等方式,在提高他们业务水平的同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重塑信心。

三是大力推进体教融合。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出台《常州市名校办名队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规范运动队招生、进队等规则,强化政策及经费保障。主动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冠军进校园”“青少年体育夏令营”“校园体育之星”评选等活动,加强体育项目宣传力度,扩大群众认知度,解决各项目特别是重竞技项目招生难问题。同时,结合市教育局对体育传统特色校的布局,将体育项目布局到基层中小学校,强化基层训练网点建设,扩大市队校办布局规模、增强项目支持投入力度。

下一步举措:

继续加强人才引育力度,加强优势项目教练员人才储备;鼓励社会力量办队;进一步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2023年度基层网点校建设工作正在开展,已下发申报通知,12月组织专家评估,并实施经费补助。12月将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市级体育传统特色校的创建工作,组织命名20家基层特色校。推进基层训练网点建设(武进区人民路中学跆拳道项目、牛塘中学橄榄球项目和溧阳少体校射箭项目的合作协议已拟定。

5.关于“顶层设计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发展规划。围绕“532”发展战略,结合《常州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体育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调研成果,编制《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目前已完成初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将常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0万元)纳入2024年体彩公益金预算,严格根据《常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竞赛表演、健身休闲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力激活我市体育产业活力,加快体育产业载体提档升级,打造升级体育消费新场景,推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

下一步举措:

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进一步修订,年内出台《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于2024年4—5月组织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过辖市区审核、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奖励名单,2024年8月前发放奖励资金。  

6.关于“品牌赛事影响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2023-2024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常州赛区)江苏中天钢铁女排主场比赛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在常州大学体育馆举行,局竞赛部门与常州大学、乐天体育等单位加强合作,按照中国排球协会的相关要求,全力做好场地设施、行政接待、新闻宣传等方面赛事保障服务工作,提升女排联赛办赛水平,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下一步举措:

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等上级部门和体育组织沟通申请,力争申办1—2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足球、篮球、乒乓球等高水平赛事。

7.关于“全民健身场馆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打造“常有健康”名片,推进全民健身设施“31166”工程。一方面,推进规划研究,局领导领办重点课题《“两湖”创新区体育中心建设规划》,推动规划建设工作,提升体育场馆能级。另一方面,加强与辖市区的沟通协调,了解未建点的具体情况和建设规划,对涉及规划未建项目的辖市区建议加大推进力度。经了解,涉及武进的3个项目,目前没有建设计划;涉及金坛的4个项目,其中有2个项目与当地文体活动中心合建共用,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由金坛体育馆代替功能。天宁3个项目目前均无建设计划。新北涉及2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因河海街道已与三井街道合并,故不再建设原规划的河海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龙虎塘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已在龙虎塘实验小学体育馆挂牌。钟楼区规划新建五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一级)1个项目,现已在位于原常大白云校区地块启动建设,计划于2025年建成。薛家全民健身中心已建成开放,遥观全民健身中心已完成竣工验收,年底完成联合验收并交付投用。

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根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落实开放要求,提供经费保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充分开放。完善开通“我的常州”APP预约功能,目前,已有108所学校,通过该预约功能,对社会实施开放。

下一步举措:

一是与相关辖区联动,专题汇报(市领导)、积极推动重点课题《“两湖”创新区体育中心建设规划》调研成果转化,推动中心规划建设工作,提升体育场馆能级。二是加强与辖市区、镇(街道)沟通协调,鼓励通过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等路径推动各级各类全民健身中心配置建设。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落实市本级配套政策措施,完善新建场馆经费补助,调动各地建设积极性。

8.关于“不动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对原《常州市体育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常体发〔2017〕55号)的修订工作并出台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解读和学习。针对国际会展中心场地使用情况不同、室外与室内差异、需不需要使用空调等而导致出租价格波动大问题,场管中心进一步规范场地租赁报价模式,根据不同场地类型及现场提供空调服务等情况,统一提供价目参考,由招商人员根据每场展会的性质、展会规模、展期总时长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服务项目,确定出租价格;将清潭全民健身中心(13367.86平方米)作固定资产登记并入财务账核算,并做到账账一致、账实相符。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国有资产采购、处置、出租出借等行为,提高国有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升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是加快纠纷处理。关于与常州水上威泥斯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海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向水上威泥斯公司发《关于房屋续租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的联系函》,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9月22日一审判决,我局胜诉;关于与英士博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已解除与英士博公司的房租合同,向公司催缴拖欠房租,将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保证金12万元用于抵扣拖欠的部分房租,并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已于2023年11月6日经常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我局仲裁请求被主张。

下一步举措:

常州市水上威泥斯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海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已上诉至市中院,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中院做好应诉准备;与英士博公司的房屋租赁纠纷案正在执行期,待执行期结束,我局将申请强制执行。

9.关于“管理监督职能缺乏制约”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专题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出台《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处室职能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资产管理,产业处负责资产监督,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调整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对原《市体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常体发〔2011〕19号)进行修订,印发《市体育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成对专管中心、少体校、体彩中心三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事项,确保整改闭环;完成下属单位财务互查,共发现问题36项并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举措:

根据工作计划,对其余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确保一年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工作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10.关于“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加强对涉秘人员的动态管理,特别是涉密人员分类确定、保密审查、教育培训、日常监管、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权益保障等。目前正与大数据公司对接开发新的办公OA系统。针对“1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有1份标密(秘密)文件”的问题,局办公室对局机关所有电脑进行了检查排查,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邀请市委保密办专家为全市体育系统相关人员进行专题保密知识讲座,根据通知要求,为局机关所有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安装“互联网自监管系统”,局工作微信群安装“微信群监管客户端”,并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举措:

与大数据公司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办公OA系统功能,利用办公自动化平台完善新媒体保密审查相关流程。拟于12月举办保密专题培训,提高体育系统保密意识。待新系统上线后,面向全局进行操作培训,熟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

11.关于“合同签订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签订用工合同。组织开展对训练单位有关人员聘用合同内容自查工作,聘请律师对体育运动学校劳动合同进行专项审查,删除了一些涉嫌违反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对劳动合同中不严谨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编制了常州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聘用合同;学校与相关教练员重新签订了合同。同时举一反三,对市专管中心、市少体校和市军体校等三家训练单位的外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查,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教练员进行了梳理,未发现不合规情况。

二是强化办赛合同监督执行力度。2023年度所有赛事按要求进行招投标程序,同时细化合同,强调执行要求,明确赛事预决算审计,要求各项赛事进行第三方审计,专项审计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下一步举措:

结合江苏省体育赛事指导员对各项赛事所做的评估报告,开展赛事承办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履行合同不到位的赛事公司采取问责制度,将问题严重的单位纳入黑名单。

12.关于“党组牵头抓总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形象进度、工作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重点业务工作的督查研究;

下一步举措:

制定《市体育局重点目标任务督查工作办法》。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还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度,制定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初稿;梳理局系统年轻干部储备库信息,调整完善后备干部队伍,拟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初稿,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举办局系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党群干部培训班,名额向青年干部倾斜。

积极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引进高水平教练员1名,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场,招录医生、教师、教练员、管理人员、会计等9名专业人才。加强人才培养。组织体育赛事人员、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等岗位培训,全年组织专业化培训4次,120人次;组织集中宣讲和专题讲座5次,350人次。开展职称评审,申报高级教练员3人,3人通过中级评审,5人通过初级评审。

下一步举措:

统筹做好干部队伍系统谋划,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研,开展机关干部交流轮岗,鼓励机关干部到事业单位任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机关中层和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年龄结构;加强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等方式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14.关于“鼓励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局管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修订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初稿已完成),开展季度工作评价、年度业绩采集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二是11月27日召开了体育局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实地观摩专管中心住宿管理和训练管理工作,各直属单位进行工作交流,竞体处作了训练条线作风建设专题汇报,班子成员分别就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认真开展体育系统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治理,各单位梳排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训练单位围绕反面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较好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下一步举措:

正式出台《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2月底前),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开展局系统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下一步,局党组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对照市委巡察组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持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中的,做到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结合此次巡察整改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思细究,全面深入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做好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现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严明监督管理责任,细化落实要求,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反弹。

(三)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推动常州体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整改,进一步找准体育部门在服务和融入“532”发展中的定位、地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凝心聚力做好工作,全面推进体育各项工作上台阶,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体育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83010;电子邮箱cztyjrjc@126.com。

中共常州市体育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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