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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体育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7  来源:人教处

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近期将启动2024年度全市体育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职称名称

初、中级体育教练员,初、中级运动防护师。

二、申报评审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3号)、《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4〕9号)要求,参评对象为全市从事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运动损伤和运动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详见(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886171445698045)。

三、申报评审资格条件

(一)评审条件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3号)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4号)中相应职称等级资格条件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首次确定教练员职务时,除满足破格条件外,还需具备相应职称等级的其他评审要求。

(四)具备硕士(博士)学位,初次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需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1)。

2.《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1份用A4打印放入评审材料卷宗,2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申报表须按要求审核签字、盖章。

3.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输送(保障)运动员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1份(附件2),需由接收单位加盖公章、接收教练员签名。输送运动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主题报告或交流报告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中主题报告或交流报告须提供论文报告证书、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6.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

9.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1.通过网上初审后形成的书面申报表格(材料),应由个人填报的内容,须填写齐全再打印,没有相关内容的填写“无”。

2.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3.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业绩情况表1”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业绩情况表2”均填写所输送(保障)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体能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3”、群众体育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4”。

4.申报材料按清单要求分类排序装订成册(A4大小),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原件另行装袋备查;由所在单位或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并与网上申报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不予受理。

5.对于未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或因组织原因未能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由各训练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认;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不得申报。

6.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获得初级职称后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一篇,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需在知网或维普上可以查询到。

7.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做出承诺,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执教成绩、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发文单位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三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其职称之日起算。

8.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印件)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申报材料中须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的完整材料,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群众体育教练员申报职称评审,省级最高水平比赛是指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项目和省智力运动会竞赛项目的比赛;全国最高水平比赛是指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比赛类项目和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项目的比赛;从事运动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运动康复、体育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转任运动防护师的,其原有的职称等级和任职年限予以认可,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分四个阶段,分别为线上申报、资格审查、培训考评、线下评审。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评审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评审工作分网上初审和评委会评审两个环节组织。

(一)申报人登录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在线如实填报相关职称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30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

(二)人社、体育部门复核。各级人社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须线上线下同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在线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85683010,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0楼1021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缴纳。

附件:1.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输送、成绩证明

常州市体育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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