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组织开展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
发布日期:2016-05-31 来源:武进区 |
自2013年起,国家体育总局将游泳列为高危项目,明确要求游泳救生员必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后方能持证上岗。 5月29日—30日,武进区组织开展了2016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分为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考官由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选派,共有77名学员参加了本次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游泳救生员证书。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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