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会金牌怎么算? |
发布日期:2010-03-05 |
根据《竞赛办法》,为鼓励“大球”类集体项目的发展,这些项目第一名将被计为2至4枚金牌,如男子手球第一名可获得4枚金牌,亚军和季军分别获得2枚和1枚金牌。 各比赛项目设总金牌如下:田径110枚,游泳88枚,篮球34枚,排球(含沙滩排球)38枚,足球39枚,棒球8枚,垒球17枚,手球29枚,女子曲棍球17枚,乒乓球18枚,羽毛球18枚,网球14枚,摔跤42枚,拳击19枚,跆拳道18枚,柔道32枚,射击45枚,射箭8枚,击剑36枚,体操42枚,跳水32枚,艺术体操9枚,蹦床和技巧15枚,自行车(包括场地自行车和公路自行车)26枚,武术36枚,举重38枚,赛艇24枚,花样游泳7枚,冬季项目8枚,帆船帆板8枚,现代五项6枚,皮划艇10枚。 此外,各辖市运动员在上届奥运会和全运会上取得的成绩,及各市体育人才输送数量都将被计入最后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榜。(姚治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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