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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贯彻全民健身计划 推动群体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1-03-04
2009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利、提高全民素质和健身水平的行政法规——《全民健身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的加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进程,今年2月15日,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武进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制订了《武进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武进区《实施计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武进区全民健身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落实了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对全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科学规划和政策依据。《实施计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武进的全民健身事业将以率先实现体育基本现代化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格局,优化体育发展环境,为“三个武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到2015年,全区体育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56%;人民的体质明显改善,成年人体质测定合格率超过80%,青少年体质明显增强;群众体育社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武进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武进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全民健身工作的任务措施。
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级社会化群众体育服务网络;加强区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工作;鼓励、支持晨晚练点建设;引导、扶持创建市级、省级体育健身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
  加快群众健身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到2015年末,镇级全部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中心,50%的村(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体活动场所,开设健身项目3个以上;推进体育设施与社区建设、环境建设、园林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融合,新建设的居住区同步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完善学校体育活动场地设施,统筹协调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坚持开展“全民健身月(日)”活动,每年举办区级群众体育活动20次,形成1-2个有影响的大型群众健身项目和赛事;挖掘、整理民俗、民间体育项目,赋予新的时代特征,并不断传承、发扬;针对农民、职工、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动。
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常态化长效机制。体质测试工作逐步成为加快全民健身科学化的重要步骤,到2015年末,60%的镇、50%村(社区)建立三级体质测试站,区重点中学及体育传统学校全部建有体质测试站,成年人体质测试比例城区达到5%、农村达到2%。
  加强对《实施计划》的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全区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部门、各行业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建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十二五”期末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诸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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