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 |
发布日期:2012-02-07 来源:办公室 |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常州市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这是为了落实2012年常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全市十大民生幸福工程之一——推进全民健身4大举措,常州体育谋划的一大手笔。 这份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为到2014年,常州城区在全省率先建成设施便捷、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城市居民步行10分钟约800米左右,就有健身活动的设施,就能享受全民健身服务,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具体指标为创建省级以上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基地)10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10家,创建省级优秀晨晚练点150个;建设和提升市、区级全民健身中心6个;提升15个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市80%的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0%的社区(行政村)健身点达到《江苏省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A类标准,40%以上的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篮球馆或游泳馆;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自然村体育设施配置率达100%;创建100人以上的全民健身特色团队100支,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10项;全市每万人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5 人以上,其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数5%以上;建立市、区两级国民体质测试和健身服务指导中心,免费开展国民体质测试6.9万人次以上;经常性参加锻炼的市民人数和市民的健康素质均超省平均水平,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计划明确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城乡健身设施建设,坚持城乡一体发展,以市、区级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为骨干,以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枢纽,以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点为重点,以居民小区(自然村)体育设施(晨晚练健身点)为基础,以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的健身设施、社会经营性健身场馆(俱乐部)为补充,初步建成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自然村)五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均等化,全市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二是完善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科学宣教、健身指导、信息服务、体育社团、品牌活动、体质测试”六大健身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计划还同时确定了常州市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十项标准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技术标准。 去年,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列入了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常州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建设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近年来,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体育场地建设、健身组织建设、群众活动建设都取得了快速提升,成为全省唯一连续15年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的城市。为进一步落实《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有关区政府和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常州市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常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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