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政府在常签订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 |
发布日期:2014-01-02 来源:办公室 |
2013年12月31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常签订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开展合作,推动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协议签订之后,国家体育总局将加大对江苏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组织构建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支持江苏省积极构建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推进教体融合发展,探索运动员文化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对江苏建设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活动营地和兴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江苏推进苏南体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成立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领导小组,协调重大工作事项。近两天,国家体育总局领导还对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此外,我市已制定了《常州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计划包括2014年全面建成高水平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市民步行10分钟约800米左右,就有健身活动的设施;2015年100%辖市(区)全民健身中心功能得到提升;2016年100%的镇、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成健身设施,全面建成农村体育设施四级网络。实现智能搜索、在线咨询等在线服务,建成科学健身综合性数据平台,研发“健身常州”手机客户端,在全市健身步道、公园、场馆、广场、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设立100个二维码智能服务点,为市民提供触手可及的健身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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