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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召开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新闻通气会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群体处

  1月14日上午,市体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召开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新闻通气会。市体育局机关党委书记任洪兴出席通气会并讲话,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陈新荣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市人社局医保处副主任科员虞敏娥、武进区体育局副局长陈新、各定点场馆负责人以及新华日报、现代快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中新社、常州网等13家媒体记者参加了通气会。

  2013年12月,市体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保卡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一是明确哪些钱可以用。凡是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均可以使用。二是明确这些钱可以用来干什么。符合使用条件的资金只能在指定的场馆购买健身卡或者按次进行健身消费,不得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等,也不得套取现金。三是明确哪些地方可以用。对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的健身场馆,实行医保定点管理,明确了定点的条件和流程。通过单位申报、书面审核和实地检查等程序,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体少体校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青奥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武进体育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获得定点资格。

  市体育局机关党委书记任洪兴表示,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推动“观念变起来”。医疗保险改革十多年来,医保卡个人账户功能逐步拓宽,突破了过去完全用来保障看病买药的范畴,不仅仅再是救命钱。我们应该树立“储蓄健康”的理念,通过健身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积极预防疾病的发生,而不是等生病了再去看病。所以,我们拓展医保卡个人账户功能,这与医保制度保障健康的初衷是一致的。二是推动“健身动起来”。目前,常州市民健身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青少年和老年人锻炼较多,而中青年锻炼较少。而这部分人群因为健康水平相对较好,医保卡上个人账户结余也相对较多。如何引导这部分人群参与健身是全民健身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吸引广大中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参加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生活化。三是推动“惠民实起来”。体育即民生。近几年来,我市推出了一系列的惠民举措,社会反响很好。当前,我市正在全省率先积极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创新体育惠民服务平台,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医保卡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是人社局和体育局经过认真研究,并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常州的实际情况,推出的一项新的惠民措施。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充分发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作用,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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