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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床技巧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0-05-10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20日-23日在常州工学院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淮安市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蹦床:儿甲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儿乙组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儿丙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技巧:少儿甲组上面人98年后出生;中、下面人92年后出生
少儿乙组上面人2000年后出生;下面人94年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蹦床:
(1)儿甲组:男、女网上个人全能;男、女单跳个人全能。
(2)儿乙组:男、女大团体(3名运动员网上+1名单跳运动员);男、女网上个人全能。
(3)儿丙组:男、女网上团体。
2、技巧:
少儿甲组:男子双人全能、女子三人全能。
少儿乙组:男子双人全能、混合双人全能、女子双人全能。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省体育局负担徐州、常州各20名;苏州14名;无锡、扬州、南通各10名;南京、淮安各8名;连云港2名运动员的包干经费。增加苏北地区公费参赛名额,其中徐州10名(由省体育局负担包干经费)。超编人员自理。
(二)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有双计分协议)和省体校适龄运动员,由原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占名额。
七、竞赛办法
(一)蹦床比赛动作采用2006年由江苏省体育局审定的《江苏省少儿蹦床比赛规定动作》。
(二)技巧比赛的动作采用2007年省体育局审定的《江苏省少儿技巧比赛规定动作(2008——2010)》。
(三)蹦床比赛执行2006年由江苏省体育局审定的《江苏省少儿蹦床比赛评分规则》。技巧比赛执行2007年由省体育局审定的《江苏省少儿技巧比赛评分规则(2008——2010)》。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在省体育局注册的IC卡注册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凡未在省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
八、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蹦床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按高限计分;技巧各项目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
(二)如得分相等,按以下办法确定名次:
1、蹦床团体:取最高的单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取第二高的单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网上个人:第二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预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3、单跳个人:决赛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决赛套完成分高者,名次列前。
4、技巧全能:联合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联合套完成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按照《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办法》、《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省体育局关于在第十七届省运会青少年部比赛中实行二次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凡经省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的运动员,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2010年2月底在第一次报名后,所有运动员经骨龄检测骨龄值超过2.0的取消比赛资格。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第一次报名表于2月底前报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邮编:210029,邮箱:qsn_sports_js@126.com.)。第二次报名表、报名数据于赛前30天报省体育局综合业务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邮编:210029,电话:025-51889129,传真:025-51889129)、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赛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教练员注册证、运动员注册证(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报名后,无故弃权者罚款200元。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员和选材委员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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