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1-03-29 来源:竞管中心 | |||||||||||||||||||||||||||||||||||||||||||||||||||||||||||||||||||||||||||||||||||||||||||||||
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
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体育局下发《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市裁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为推荐报考晋升国家级作准备,经研究决定,2011年省体育局将举办篮球、摔跤、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拳击、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跳水、击剑、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自行车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省体育局注册的上述项目一级裁判员。
二、报名条件
(一)执裁经历:须具有国家一级裁判证书,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执裁工作经验;
(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省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
(四)外语:具有一定专项外语基础;
(五)篮球、排球项目要求报名人员,男子身高不低于1.80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考核内容
理论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则、裁判法、专项外语。实践考核视项目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
各项目裁判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经费
参加考核人员须交纳资料费150元,食宿费、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解决(食宿费共200元/人),不足费用由我局承担。
六、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初审和报名工作,于4月6日前将所有考核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一级裁判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我局竞赛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1016室;邮编:213022;联系人:王天放;电子邮箱:czjs-sport@163.com;电话:85683016 ;传真:67883016 )。省体育局将于4月30日在江苏体育网公布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江苏省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裁判员 培训 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江苏省晋升一级裁判员考核报名表
报考项目: 所属地区:
注:照片为二寸正面近期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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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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