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率先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 |
发布日期:2018-08-0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建设运动健康城市,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体育总会正式印发《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在常州市范围内推行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制度。这是继去年江苏省体育总会出台办法推行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制度以来,全国首个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设区市。 根据《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市级年度计划体育赛事和经认定纳入业余运动等级评定的其他赛事的参赛人员,按照其在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分别授予一级、二级和三级业余运动员等级称号,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获得业余运动员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市体育部门及市体育总会、各项目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中可享受优惠待遇。 据悉,第一批纳入业余运动等级评定项目目录的有6个项目,其中,有纪录项目1项,为游泳;无纪录项目5项,分别为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根据办法,有纪录项目按照该项目的达标成绩进行评定,无纪录项目按照参赛名次进行评定,个人或团体1至2名的运动员授予业余一级运动员称号,3至8名的运动员授予业余二级运动员称号,其他参加比赛人员授予业余三级运动员称号。 常州市体育总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赛事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个人身份信息等,在赛事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评定工作,不需要个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常州市体育总会也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评定业余运动等级。 常州市体育局局长、体育总会主席朱笑冰表示,“制定业余运动等级标准,开展业余运动等级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群众参与体育锻炼进行具体评价特别是量化评价,可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增强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可以推动体育项目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也可以拉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据悉,常州市体育总会将在今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首批业余运动等级证书。
《中国体育报》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2版 (陈新荣 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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