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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报:常州坚持“四高”标准建设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发布日期:2012-06-05  来源:中国体育报2012-6-5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把启动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列为全市民生幸福工程十件实事之一,出台了《常州市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坚持高起点规划,实现城乡健身设施全覆盖。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城区体育健身设施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明确提出建成市、辖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自然村)健身设施“五级网络”和科学宣教、健身指导、信息服务、体育社团、品牌活动、体质测试“六大平台”,逐步实现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均等化,全市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

  坚持高水平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工程。严格按照省级A类标准,确定区级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健身点、行政村健身点、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及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等具体建设标准。通过把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具体细化,实行部门联动,确保“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任务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坚持高强度投入,政府企业社会全面发力。在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费和事业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70%以上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础上,坚持“全民健身全民办”、“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采取捐助、赞助、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建和管理城市体育健身设施。针对城区乡镇(街道)体育健身室内场馆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出台《常州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凡是城区新建的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篮球馆、游泳馆,将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由市里进行补助。

  坚持高力度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以目标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各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工作的年度任务。同时对各辖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建设任务有效推进。市体育局制定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市(区)考核办法、优秀晨晚练健身点考核办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办法、优秀街道(乡镇)文体站长考核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加强对各辖市(区)的考核。将“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作为考核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市(区)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一票否决”,不得参与任何的评优评先。同时,为激励先进,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街道(乡镇)文体站长和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及优秀晨晚练健身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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