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常州市体育局获悉,国家体育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决定》,常州市体育局获得“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据介绍,这是常州市体育局连续15年获得此殊荣。
2011年,常州市委市政府以目标任务书的形式下达了年度全民健身工作任务,连续四年将体育惠民工程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工程),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按人均3元、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经费按人均12元的标准,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体育彩票公益金6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按照“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活动”的要求,新建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10所,发展俱乐部会员2500人。整合社区晨晚练点的项目布局,新建社区晨晚练点80个。完成了对城区2004年以前建设的170个健身工程(点)的器材整新工作;城区2004年以后建设的630个健身工程(点),按每个工程(点)维修标准,下拨了器材维修管理经费;完成65批次新建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对老小区改造过程中的7处场所配套建设了公共体育设施,市全民健身中心已开工建设。(常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