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市体育运动学校召开了校优秀运动员货币安置工作会议。
会上,学生科科长刘涛解读了优秀运动员安置政策和本次货币安置运动员名单,货币安置的补偿标准按当年市区(含武进)及金坛、溧阳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一次性支付。
本次货币安置的对象是2011届金坛籍优秀运动员,共有李超等25人符合安置政策,共发放安置经费2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