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制度化、建立机制长效化、搭建平台亲民化——常州市体育局围绕“三化”建、管、用好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的先进模式,在6月27日召开的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工作现场会上受到一致好评。
站点工作好不好,设施建设是前提。近年来,在常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37个成员单位齐心协力,部门联动共建活动站点已然制度化。
抓新建——2007年,常州市体育局会同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房管、民政共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把好“规划关”,体育部门加入全市规划审查委员会,把健身设施纳入了城市建设和小区规划;二是把好“指导关”,在健身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体育部门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三是把好“验收关”,项目竣工验收,凡未按要求建设的,体育部门可行使“一票否决”。自2008年以来,常州市共参与验收350批次120多个新建小区,体育健身设施达标率100%。在此基础上,常州市体育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凡是城区新建的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篮球馆、游泳馆,将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由市里进行补助。
抓补建——在市政府实施老小区整治过程中,常州市体育局与房管部门联合,对“市民有需求、场地有条件”的老小区,全部补建体育健身设施,先后为35个老小区补建体育设施48套。抓配建——常州市体育局与园林部门联合,坚持“插体于绿(地)、插体于(广)场、插体于(公)园、插体于景(观)、插体于空(地)”,做到了“公园绿地建到哪里,体育设施就配到那里”。目前,常州市共有68个开放的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健身设施配建率100%。
抓共建——与自然村(居民小区)共建,场地由自然村(居民小区)建设,设施由体育部门提供。
抓换建——对已满使用年限的或损坏严重的体育健身设施,每年由常州市体育局出资,定期进行更新。今年4月,体育局会同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自建公共体育健身器材更新办法》,采取体育彩票公益金和所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1比1的比例落实经费,对住宅小区自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施更新。
抓民建——坚持“全民健身全民办”、“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采取捐助、赞助、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建和管理城市体育健身设施。
抓校建——2008年常州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后,常州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联手推进,近期又联合推出新的扶持政策:对学校所需隔离围栏建设的经费给予补贴;每年安排专项管理经费;对开放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如今,常州市完成了37 个乡镇、20个街道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全市1079个行政村、288个社区都建有体育设施,形成了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2800多个。
活动站点硬件设施是前提,软件管理是关键。建好如何管好——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是根本。2010年,常州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实行以辖市、区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同时,明确了区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为完善长效管理,常州市把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纳入 “数字城管”监管范畴,在100分的考核分值中,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占了3分。每月市里统一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常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同时,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巡查制度,各辖市、区定期安排专人开展公共体育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好;二是维修制度,健身器材“随坏随修”;三是捐建备案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建公共体育设施,所捐建的设施要到所在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四是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五是考核奖励制度,每年对各辖市、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从2010年起,常州市每年都以政府《目标任务书》的形式,将全民健身工作,尤其是活动站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下达各辖市、区政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结合常州实际,常州市体育局制定了优秀晨晚练健身点、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街道(乡镇)文体站长等考核办法,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街道(乡镇)文体站长、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及优秀晨晚练健身点等。
从2011年开始,常州市体育局安排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经费,对活动站点建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按1000元、超过3年的按20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管理经费。管理经费直接拨到各区政府,主要用于健身器材的管理、简单维修及管理人员的奖励。
如何用好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常州市体育局大力构建科学健身宣教、健身指导服务、全民健身信息服务、体育社团展示、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试六大便民服务平台,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活动站点的服务功能。
近年来,常州市秉承“体育即民生”的理念,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连续四年将其列入全市重点工程(工作),今年又被列入全市民生幸福十件实事之一。2008年常州成为江苏省首批体育强市,2009年荣获“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成为江苏省体育现代化试点城市,连续15年荣获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
今年初,常州市制定了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向自然村(居民小区)延伸,到2014年建成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自然村)五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均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