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在辽宁沈阳举行。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即将开幕之际,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在此举行,常州市体育局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常州市体育局纪检组长任洪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国家体育总局在群众体育领域内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四年表彰一次,已连续在五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
附:我市被表彰单位和个人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常州市体育局
溧阳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常州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常州武进区湖塘镇三勤社区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毛建东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局长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任洪兴 常州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贺国良 常州市戚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任 洁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徐甲南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靳红炎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科员
汪 忠 常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秘书长
李秀红 金坛市健身气功协会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