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岁末签协议,年初抓落实。日前,常州市体育局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做示范区中的示范”、“努力成为江苏建设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的排头兵、领头羊”的目标要求和《常州市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公布了今年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群体类)项目,共有业务培训、群体赛事、健身活动、管理服务和设施建设等五大类二十二项。
其中业务培训类两项:基层体育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晋级、技能培训;群体赛事类十二项:常州市业余篮球、业余排球、业余足球、业余乒乓球、业余网球、业余自行车、门球、健身秧歌、舞龙舞狮、体育舞蹈、跆拳道大众、航空模型比赛;健身活动类六项:常州市全民健身徒步大会,环太湖自行车千人骑行活动,太极拳、剑展示活动,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老年人柔力球(健身球操)展示活动,健身腰鼓展示活动;管理服务类一项: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器材管理维护服务;设施建设类一项: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更新、新建健身器材。
各级体育社团承办或组队参加省级以上赛事(活动),按常体总〔2012〕18号文执行。凡有意向承接项目的单位可与常州市体育部门联系,从常州市体育信息网下载填报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体育局。
自去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政府在常州签署《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城乡一体、普惠均等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之后,这是常州体育局扎实推进政府出资、社会承办、百姓共享公共体育服务的有力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