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起,武进区体育局会同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50个游泳场所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光照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游泳场所灯光亮度达到救生照明标准。
自2013年游泳列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始,武进区逐年加强游泳场所的安全检查。今年,联合执法检查组除了详细了解游泳场所高危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救生员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救生防护、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外,还重点对游泳场所灯光亮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即从过去的80勒克斯提高到了200勒克斯,以杜绝灯光亮度达不到200勒克斯的救生照明标准时,容易导致沉入池底的溺水人员不能被及时发现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