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简介
常州市体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1、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3、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市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5、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预算的常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13户。其中:市体育局行政本级1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户。
(三)部门预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体育局本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户,为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军体校、体育总会、手球基地、延陵中学、体育医疗科研所、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专业队管理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清潭体育馆、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户,常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常州市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1024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79.47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576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9万元,调入资金102.5万元,其他资金553.5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10218.9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57.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其他支出5768万元。
2015年度常州市体育局部门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