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
常财办教〔2015〕12号
关于市政府常政办〔2014〕417号办文单的办理意见
市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市体育局《关于第十九届省运会专项经费预算的请示》的办文单收悉。我局办理意见如下,请予审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十九届省运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体育局提出省运会专项经费预算。根据财政综合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局就第十九届省运会有关经费预算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与体育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和信息反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并建议如下:
一、第十八届省运会周期经费安排情况
第十八届省运会周期实际发生经费13619.181万元(见附表)。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年初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各训练单位运动员伙食补助,四年共计2501.79万元。
2.财政专项安排十八届省运会备战经费7800万元,实际使用7629.866万元。
3.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用于十八届省运会备战3487.525万元。
二、市体育局第十九届省运会周期经费申请情况
鉴于十九届省运会伙食补助和服装费在此前已经通过政府办文单予以答复,所以市体育局申请第十九届省运会备战经费8157万元(见附表)不含上述两项经费,本次申请经费主要用于运动队伍外训费、参赛经费、医科经费、合作框架经费等方面。
三、第十九届省运会周期经费安排建议
本着必须、必要、合理合规的原则,经过审核第十九届省运会相关协议规定,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财政年初部门预算(按照2014年标准),直接下达各训练单位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每年754.8万元,四年共计安排约3019.2万元。
(二)财政专项安排第十九届省运会备战经费每年1400万元,四年预计安排5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队伍参赛费:按照周期备战的各项要求,建议每年安排120万元,备战周期共计480万元。
2.医科费用:按照周期备战的各项要求,建议每年安排90万元,备战周期共计360万元。
3.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根据管理办法和协议,建议周期安排300万元。
4.运动员保险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每年注册运动员约1200人,每人每年约100元,建议安排
保险费每年12万元,备战周期共计48万元。
5.合作培养经费:根据2014年4月江苏省体育局与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2014年-2017年),安排女手每年60万元,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再增拨20万元;男曲每年30万元;女曲每年60万元,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再增拨20万元;女排每年50万元;女垒每年80万元,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再增拨20万元。合作培养经费每年340万元,备战周期3年共计1080万元。
6.根据省田径队与市政府签订的协议,高健、黄淡伟两位教练员工资每年31万元。备战周期共计124万元。
7.伙食费和服装费按照常政办〔2014〕420号办文单办理意见办理。根据市体育局2015年年初提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和人数,初步测算:服装费每年大约需133万元,备战周期共计532万元。伙食补助每年大约需1423.8万元,备战周期共计5695.2万元,扣除年初部门预算下达各训练单位3019.2万元,还需安排伙食费2676万元。伙食费和服装费备战周期预计安排3208万元。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周期安排34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队伍外训费:按照周期备战的各项要求,建议每年安排181.1万元,备战周期共计724.4万元。
2.聘用教练员、科医人员工资:根据管理办法和协议,建议每年安排216万元,备战周期共计864万元。
3.引进高水平教练员安家费:根据管理办法和协议,建议周期安排40万元。
4.教练员加班工资:根据管理办法和协议,建议每年安排62.5万元,备战周期共计250万元。
5.留用运动学校毕业运动员经费:建议参照十八届省运会周期留用运动员补贴发放标准,周期安排经费26万元。
6.各项目常规专项经费:按照周期备战的各项要求,建议每年安排日常训练器材经费和场租经费150万元、科研医疗器材经费50万元,备战周期共计800万元。
7.代表团参赛服装费及团部经费:参考十七届、十八届省运会实际支付情况,建议安排120万元。
8.省女子手球二队合作培养经费:关于我市成立的省女子手球二队每年所需训练经费30万元以及女子手球队聘请的韩国籍教练金甲洙、守门员教练马彪每年所需工资45.3万元,备战周期共计301.2万元的经费安排,建议市体育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与江苏省体育局签订协议后实施。
9.十三届全运会备战专项经费:建议安排全运会备战经费300万元。
综合上述情况,第十九届省运会备战期间大约共需安排经费12044.8万元。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实施过程中市体育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违规调剂使用。伙食费和服装费具体经费下达以运动员实际注册人数为准。涉及高水平运动员引进、教练员和医科人员的聘用工资、教练员加班工资等相关经费,由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2日
(使用情况见下表)
备战经费专项资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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