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游泳消费者的安全。落实市政府《关于农业、文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常政发〔2017〕40号)文件精神。 2017年7月5日至7月13日,我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支队、市公安局和市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市区游泳场所夏季安全开放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区现有已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的游泳场所66家,目前正在申请办理的游泳场所的1家。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游泳场所主要分布在体育系统、酒店、学校、健身会所和小区内。在水质、环境卫生、救生员队伍管理、硬件设施改造等方面,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救生员配备方面,改善明显,各场所监控系统基本到位。各游泳场馆在安全意识方面也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场所仍不同程度存在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不到位等问题(比如:救生员配备不足、救生员未年审、救生器材配备不足等)。
2、在检查中,发现有1家未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正在经营,有3家已关门停止营业。
三、有关要求
1、落实整改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于2017年8月1日前整改到位,确保夏季游泳场馆安全开放。
2、督查办理高危许可证
请还未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于两周内到常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办理。
3、对已关门停止营业的单位要求退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联系人:常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张俊 电话:85683017。
4、文化执法支队将于8月中旬进行跟踪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