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训练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近期将启动2020年度全市初、中级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职称名称
初、中级体育教练员职称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推荐评审函原件一份。辖市(区)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的推荐函(所在地区职称主管部门加盖专用盖)。
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1)。
3.《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由网上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不需装订)。
4.申报人员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输送和成绩证明表(附件2)原件一份,需由接收单位加盖公章、接收教练员签名。
8.输送运动员相关的原始证明材料。
9.申报相应职称所需提供的论文材料。论文复印件放入装订材料,原件另附。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
12.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1.通过网上初审后形成的申报表格材料,应由个人填报的,均须打印并填写齐全,没有相关内容的填写“无”。
2.涉及时间的填写: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3.《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的填写:“主要工作业绩(一)”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主要工作业绩(二)”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申报人员业绩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
4.材料整理与提交: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原件另行装袋备查;由所在单位或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并与网上申报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不予受理。
5.关于岗位培训:申报初级职称的,需通过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流程详见《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2020年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申报中级职称的,对于未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或因组织原因未能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由各训练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认;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6.关于论文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正式发表的专业论文两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已取得ISSN或CN刊号的市级及以上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期,并且至少有一篇发表在体育类专业刊物上。
二、评审条件和办法
(一)评审条件按现行初、中级教练任职条件执行。
(二)教练职称评审工作分为网上初审和评委会评审两个环节,流程详见《关于职称申报网上办理的通知》。
(三)退役运动员破格确定中级教练员任职条件
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首次确定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具备省人社厅、省体育局《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确定教练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14〕324号)规定的业绩,另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发表有一定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按各级别教练申报条件执行)。
三、其他有关问题
(一)职称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的体育项目教练员(包括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可对照国家和省、市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体育教练员职称,职称申报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按照《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有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规定的评审条件、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做好任职资格的初审工作,认真审核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审核
单位初审合格后,请所在单位或申报个人在9月15日-30日完成网上申报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评审材料和申报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报送市体育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85683010,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0楼1021室),逾期不再受理。评审材料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报送。
(三)评审费用
经核定,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
附件1 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输送、成绩证明.docx
常州市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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