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新北区分站赛
时间:2021年6月19-20日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文体馆
(二)经开区分站赛、金坛区分站赛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常州跆协微信公众号。
四、比赛项目与组别
(一)比赛项目
1、个人竞技 2、个人品势 3、混双品势 4、团体品势
(二)品势组别、内容
注:1)混双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男女搭配,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
2)团体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 每组3人,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搭配(男女不限),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
(三)竞技组别、级别(体重正负不得超过0.5公斤)
注:为保证比赛安全,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将失去个人竞技参赛资格。(禁止更改级别)
五、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以收到参赛单位电子报名表(见附件)为准,6月11日下午16:00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1290850513@qq.com;
2、报名联系人:李瑞娟 电话:13382807758。
(三)报名材料:
1、选手电子报名表;
2、运动员、领队、教练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
(四)报到、称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资格
(一)报名必须以道馆、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及其它报名形式。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参赛运动员不超过30人。报名名单确认后,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级别。
(二)为保证赛风赛纪,各参赛队需现场缴纳参赛保证金2000元。在参赛队按规定参加完比赛之后,未出现赛风赛纪等问题的,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或由参赛运动员家长及领队签字盖章的运动员健康证明承诺书;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在省、市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体校跆拳道运动员及退役跆拳道队员不得参加竞技比赛。
七、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最新审定的竞技及品势竞赛规则,并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赛将采用电子打分器随机抽签编排。
(二)报名后,个人竞技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将取消其个人竞技参赛资格,禁止更改级别。
(三)报名后,当某一组(级)别报名不足2人(组)时,由组委会与相关参赛队协商后取消或向下一组(级)别合并。合并组(级)别必须由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四)个人品势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五)混双品势和团体品势比赛采用打分制,最终按打分成绩
确定名次。
(六)竞技比赛: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2、每场比赛进行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八、参赛要求
(一)比赛用垫由组委会负责提供。
(二)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的道服、护胸、头盔、护腿、护臂、护裆,严禁穿戴护脚背。
(三)护手、护齿由各参赛队自行携带,且必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的装备。
(四)参赛运动员凭“参赛证”进场比赛,检录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如遗失“参赛证”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补发临时参赛证后方可参赛(临时参赛证收取工本费50元/个)。
(五)运动员着装白色道服且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一经发现要更换道服上场比赛,若不更换道服,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九、裁判
本次比赛仲裁、裁判员由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所有执裁裁判员都必须参加赛前安排的裁判员培训。
十、申诉
(一)申诉范围: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申诉程序: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书》,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审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回,如败诉,则不退款。
十一、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况,参考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赛事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言语侮辱、打骂裁判员、对方队员、教练员等行为。
(二)因参赛队伍领队教练管理不善而产生违法违纪等现象。
(三)不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
(四)违规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
(五)参赛队员家长有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
(六)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者,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七)运动员未按规定穿着道服且拒不改正的。
(八)使用违禁药物的。
十二、赛事保险
组委会统一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十三、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名次,第一名1个,并列第二名3个,并列第三名4个,颁发奖牌及证书。
(二)团体总分积分办法如下:
1、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积分依次为6、4、2。
2、团体一等奖3名,团体二等奖5名,团体三等奖8名。
(三)设赛事“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奖和“体育道德风尚教练员”奖。
十四、赛事防疫
(一)所有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须在赛前提交个人健康申报表;进入赛场时,均须主动出示苏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二)如有近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须主动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三)对于瞒报谎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进行场馆消杀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遇到体温过高超过37.3℃或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性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立刻暂停比赛,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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