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体教职工法律意识,捍卫纯洁体育,1月19日上午,经校党支部主导组织,对全体教练员、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开展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兴奋剂犯罪相关规定专项学习及民法典解读专题培训,培训由副校长刘俊主持,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伟主讲。
首先,黄晓伟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兴奋剂相关规定作详细解读,他指出,司法解释是兴奋剂入刑实质性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正,为依法严厉打击兴奋剂犯罪提供了刑法保障,是我国反兴奋剂斗争中的重要里程碑,为我国反兴奋剂工作提供系统、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内国际氛围。
然后,黄晓伟律师就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的7编——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与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条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为全体教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他介绍,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更是“人民的权利宝典”。
最后,校党支部书记徐文博强调,第一,反兴奋剂工作无小事,全体教职工和运动员必须强化反兴奋剂意识,充分认识反兴奋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心理,强化核查意识和报告意识,把反兴奋剂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坚决做到对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第二,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触不可及的条文,而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此次《民法典》的颁发,让我们深刻意识到,法律不仅是全员必须遵循的规范,更是我们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大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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