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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关于开展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竞管中心 浏览数: 〖大 中 小〗 |
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常州军分区: 为深入贯彻《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表扬在全民健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加快推动运动健康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全市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设置合理、规模适当、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评选周期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评选对象范围 (一)先进单位 1.各市级机关; 2.各辖市、区镇、街道人民政府; 3.各辖市、区及以下政府部门; 4.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各级体育总会、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基金会,辖市、区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 6.体育运动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 7.体育健身团队、体育健身企业等社会和市场力量; 8.驻常部队的旅、团、营、连; 9.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全民健身的优秀代表人物;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专、兼职群众体育工作者; 3.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工作人员; 4.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 5.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6.科研及新闻宣传工作者; 7.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指战员; 8.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效果显著; 4.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先进个人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部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4.热爱全民健身事业,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身体力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5.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本行业、本部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五、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总量与上一周期基本持平的前提下,对评选名额按照各辖市区、驻常部队、体育协会、高校、市级机关等作为评选推荐主体进行分配。 各辖市区的名额参考上一周期的分配比例,根据本周期群众体育工作绩效进行适当增减,确定评选名额。主要参考依据为各辖市区人口数量和《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 (二)分配数量 见附件1。 六、推荐确定方式 (一)各评选推荐主体根据评选名额自下而上等额推荐,可采用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网络推荐等多种方式手段,公平、公开开展推荐、评选、审核、公示工作。 (二)请市级机关党工委推荐市级机关评选对象,市教育局推荐直属学校和高校评选对象,市体育总会推荐市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评选对象,市总工会推荐企业评选对象,常州军分区推荐驻常部队评选对象,市委宣传部推荐市新闻单位评选对象。 (三)已经被国家体育总局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表彰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被推荐为2018—2021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再参与此次评选表扬。 (四)请按要求组织填写评选材料,各类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请于9月25日前报至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85683013,邮箱:119044300@qq.com,邮件名注明:推荐主体+被推荐单位或个人)。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评选推荐主体接此通知后,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推荐、评选、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各评选推荐主体须填写报送的材料如下: 1.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总表(见附件2); 2.全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总表(见附件3); 3.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 4.全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5); 凡上报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手写无效。 (三)在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等人群代表。 (四)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真正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要加大评选推荐宣传力度,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广泛动员的过程,作为学习身边先进事迹和宣传全民健身典型经验的过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总表 3.全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总表 4.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5.全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3年8月30日 常市运组5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关于开展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常市运组5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关于开展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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