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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运动龙城大联赛大众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6-05-14  来源:体育局  浏览数: 〖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常州晋陵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23日-24日 地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项目

1.个人品势

2.个人竞技

3.混双品势

4.团体品势

5.跆拳道舞

(二)竞赛组别

1.品势(个人、混双、团体)

2.竞技(体重正负不得超过0.5公斤)

3.跆拳道舞

(1)幼童幼儿组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生(不分男女)

(2)儿童少儿组

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不分男女)

(3)少年青年组

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不分男女)

(4)成年组

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不分男女)

六、参加办法

( 一)运动员资格

1.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在常州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驻常外籍人士可凭工作或学习签证护照,在符合各项比。

3.现役专业运动队(包括职业比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相关项目比赛。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赛须达到各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要求。

4.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自检身体具备参与赛事项目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运动能力,赛前签订自愿参赛声明书(见附件2)

5.运动员参赛应符合各项比赛竞赛规程的规定。

( 二)资格审查

1.严禁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运动员参赛资格可通过自查、互查或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反映,最终裁定由各项比赛资格审查组裁定。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作改变,其被取消的比赛名次依次递补。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最新审定的竞技及品势竞赛规则,并根据常州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赛将采用电子打分器随机抽签编排。

(二)报名后,个人竞技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将取消其个人竞技参赛资格,禁止更改级别。当某一组(级)别报名不足2人(组)时,由竞委会与相关参赛队协商后取消或向下一组(级)别合并。合并组(级)别须由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三)本次比赛采用打分制,最终按打分成绩确定名次。

(四)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比赛进行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五)跆拳道舞以6-10人为一组(可男女混合)。每套动作时间不少于1分30秒,不超过3分30秒。

(六)比赛用垫、电子护具、护胸、护脚背、头盔及面罩由运营单位提供。

(七)参加个人竞技运动员自备护齿(成人组必须佩戴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参赛装备。参加品势运动员须穿着符合竞赛规则组别要求的品势道服参赛。

(八)运动员不得穿着印有“中国”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运动员领奖时须着装整洁,穿着道服或运动服;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正装。

(九)参赛运动员凭身份证进场比赛,检录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

(十)本次比赛仲裁、裁判员由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所有执裁裁判员都必须参加赛前安排的裁判员培训。

八、奖励办法

(一)单项团体总分积分办法如下:

1.单项团体分为:品势团体、竞技团体、跆拳道舞团体

2.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积分依次为6、4、2。

3.团体一等奖3名,团体二等奖5名,团体三等奖8名

(二)单项各级别名次: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获得名次者颁发证书。

九、报名方式

各项比赛报名办法以具体竞赛规程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一)线上报名:“办个比赛”小程序;

(二)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2039168679@qq.com。报名截止日期:5月20日17点截止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陈鼎新,13861296365(微信同号)。

(三)报到时需提供资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纸制报名表。纸制报名表须与电子报名表一致,如有出入,以收到的电子报名表为准。

2.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需提供个人心电图或脑电图检查结果。

4.赛前签署自愿参赛声明书(见附件2)。

十、其它

(一)比赛执行单位须为所有参赛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为严肃赛风赛纪,赛前各参赛队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如出现下列情况,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1.言语侮辱、打骂裁判员、对方队员、教练员等行为。

2.参赛队伍领队、教练管理不善而产生违法违纪。

3.不服从赛事竞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

4.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

5.参赛队员家长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

6.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7.运动员未按规定穿着道服且拒不改正的。

8.使用违禁药物的。

(三)参赛交通、食宿自理。

(四)个人竞技类称重时间、地点具体可电话咨询。

十一、本竞赛规程总则由执行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自愿参赛声明书.docx

规程中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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