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常州晋陵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常州市飞盘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五、支持单位
宁波翼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达雨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芝能跑体育(常州)有限公司
江苏大榆科技有限公司
六、比赛地点、时间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9月19日
七、比赛项目
极限飞盘七人制混合团队比赛
八、参赛队伍数量
限报8支队伍(如有超出8支队伍报名,则按照完整资料提交时间排序后,依次确定顺序)。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比赛按照世界飞盘联合会制定的《团队飞盘规则(2025-2028)》执行。
2.比赛鼓励队员自我裁决;双方争议无法解决时,任意一方可申请裁判员(观察员)提供第三方视角判定,运动员无明确证据的,须遵守裁判员(观察员)给出的处理意见,不得继续商议。
3.同场竞赛两支队伍上场运动员性别比例一致,均为4:3;双方在赛前通过“猜盘”方式由胜方确定第一回合的性别比例,第二、第三回合的性别比例与第一回合相反,每两回合更换一次性别比例,直至整场比赛结束;当两队各有4名女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女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当两队各有4名男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男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
4.每场比赛的目标分为11分,首先获得11分的队伍获胜;如比赛时间结束,双方均未获得目标分,得分高的一方胜出;如双方平分,比赛继续,率先得分的队伍获胜。
(二)赛制
比赛具体赛程赛制将根据队伍报名数量于赛前领队会议公布,并进行线上抽签决定。
(三)排名办法
按照每支队伍的胜负场次进行排名,若出现相同获胜场数量,则参照以下标准依次排名:
1.比较相同队伍之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
2.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净胜分,净胜分高者列前;
3.计算与所有相同对阵队伍之间的净胜分,净胜分高者列前;
4.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的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列前;
5.计算与所有对阵队伍之间的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列前;
6.若以上排名仍然相同,则队伍指定一名队员从一端得分线后投掷飞盘,离远端出界开盘点近的队伍排名列前。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60分钟,比赛开始后30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6分进入中场(打完当前分),半场休息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场比赛每队上、下半场各有一次暂停权,每次暂停时间75秒;比赛最后5分钟不可使用暂停,飞盘精神暂停不受比赛时间和暂停次数限制。
(五)比赛场地、比赛用盘
1.赛场标准尺寸为100×37米,得分区为18×37米,实际尺寸将根据现场情况作调整,调整后的场地尺寸会进行通知。
2.比赛使用翼鲲175g团队飞盘。
(六)服装要求
1.队伍自备两套深浅颜色队服,上衣印有号码,号码必须为0-99的整数,裤子要求必须统一颜色;比赛双方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裁判员对服装颜色认可后方可进行比赛。
2.所有运动员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穿着带金属及边缘锋利鞋钉的运动鞋;允许佩戴手套,手套不得以任何方式在飞盘上留下任何残留物或明显划痕。
(七)比赛中止、比赛取消
1.如在比赛进行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包括天气、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器材故障等,裁判员可中止比赛,并采取相应措施。
2.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器材故障等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经赛事组委会商定视相关情况商定取消比赛。
十、参赛资格与资格审查
(一)运动队及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需具有常州市户籍或在常州市实际工作、学习、生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赛时需带二代身份证。
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以企事业单位、体育社团、草根组织、学校等团体以俱乐部名义报名参赛;提倡各参赛队自由命名队伍名称,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及精神文明准则。
3.每支队伍限报27人,其中包含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人(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可兼运动员);其中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7人,年龄应满14周岁,即2012年9月19日(含)以前出生;年龄不满18周岁的运动员须有监护人签署的《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见附件3)方可参赛。
4.每支参赛队仅允许2名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士申请报名,比赛中只允许1名外籍人士上场。
5.参赛者确保身心健康,适合参加飞盘比赛,赛前签署《自愿参赛声明》(见附件2)方可参赛。
6.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参加比赛,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队所有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资格审查
1.赛区须依据本规程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定,并于领队会议上审核参赛资格,对有异议运动员3天内补充证明材料。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须在领队会议上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十一、参赛经费
(一)各参赛队食宿费、医疗费、额外保险费、服装费等其他费用自理;免交参赛报名费,由执行单位统一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赛队缴纳保证金500元,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退回;缴费时请备注姓名、参赛队名。
十二、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各参赛队伍于8月28日17:00前通过“办个比赛”小程序进行报名。
(二)线下报名
各参赛队伍于8月28日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75024207@qq.com,联系人:柏中江,电话:13813569992,微信:bzj713;邮件名称注明参赛单位,逾期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三)报名参赛的队伍须在8月31日17:00前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缴款账户如下:
户 名:常州市飞盘运动协会
开户行:常州市兴业银行钟楼支行
账 户:406070100100050688
(四)报名资料
1.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全体队员签署的自愿参赛声明(比赛当天赛前审验)。
3.本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十三、竞赛纪律
(一)树立良好的赛风和体育道德,文明参赛、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尊重队友、尊重观众;凡出现打架斗殴、谩骂围攻裁判、罢赛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竞赛规程并参照国家体育总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相应处罚,扣除部分或全部赛风保证金、取消运动员或全队比赛资格等;对情节严重的上报上一级协会或管理部门并将其拉入黑名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二)比赛时间延迟10分钟后,如有队伍上场队员仍不足4人,则判罚该队弃权,判对方6:0胜。
(三)运动队罢赛,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扣除全部赛风保证金,并根据情节对该队及队员停赛1~3年。
(四)比赛期间,如有在资格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取消该队本场或相应比赛成绩,并对违规参赛队、队员追加处罚,扣罚部分或全部赛风保证金。
(五)对于蓄意使用暴力伤害对方队员、经常在场上惹是生非的队员,如经裁判员多次警告而不改正,报组委会同意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中参赛队伍还须严格管理本方盘迷,严禁非比赛人员进入比赛区域;比赛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未经当值裁判员许可,严禁替补队员及教练员进入比赛区域。
(六)申诉:参赛队如发现某队运动员关于参赛资格、裁判员徇私舞弊等行为可提出申诉,申诉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应由领队或者教练员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缴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则退还申诉费用,否则不予退还申诉费),大会仲裁委员会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十四、奖励办法
取前八名进行奖励。
十五、比赛官员
裁判长、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由执行单位统一选派。
十六、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完善赛事活动组织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安全防控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救治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并对赛事活动组织风险评估,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
(三)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责任制,落实领队、教练员负责制,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并及时了解参赛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七、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自愿参赛声明书.docx;
附件3: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docx
规程中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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